市直、区、县(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5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全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凡符合《黑龙江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人社规〔2022〕4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25年申请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市直、区、县(市)有关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职称实行“评聘结合”的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考评结合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21 号)有关规定,根据单位岗位空额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数,避免出现考试通过后因申报名额受限不能参评情况,造成人力和考试资源浪费。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 2025年4月22日-5月23日
2、现场确认 2025年5月26日-27日
地址:哈尔滨市血液中心5楼会议室(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28号);
3、考试时间 2025年7月5日-6日
地址: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图书馆(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经申报单位批准同意推荐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22日-5月23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选择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市域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档案在市人才服务机构和我市九区九县人才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报名必须选择哈尔滨考点;档案在省人才服务机构的,应选择省直考点,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考试。考生在按照网报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后,须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确定本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请点击提交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请在网报系统内下载、打印《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妥善保存。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公示。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档案存放于人才服务机构的考生需加盖人才服务机构印章。单位提交《报名表》和申报考试报告(须写明申报参加考试人数、姓名、身份证号码、符合申报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等内容,并附公示照片复印件)至单位所在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卫生健康局)审查盖章。
市直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含流动人员)材料,区、县(市)卫健局汇总辖区内除市直单位外申报人员(含流动人员)材料,于2025年5月26日-27日报至哈尔滨市血液中心5楼会议室(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28号)进行审查确认并缴费。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试、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打印
现场审核通过人员,可于2025年6月30日-7月4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
按照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93元/人。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询成绩。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为人机对话形式,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不存在
阅卷人主观因素干扰,不受理成绩复核申请。
七、有关要求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原件。如黑白打印需另附一寸彩照一张,档案存放于人才服务机构的考生需加盖人才服务机构印章;
2、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原件;
3、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背面);
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被聘在岗的首次和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晋升工资审批表;
7、人事档案存放于市(区、县)人才服务机构,本人在事业单位工作者,须提供事业单位聘任报告(或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人事档案存放于市(区、县)人才服务机构,本人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者,须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所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许可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在申报单位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医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需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或执业范围为全科的医师执业证书;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须提供《2025年卫生高级职称政策倾斜人员申报名册》(见附件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认定表》和市、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见附件6);
10、《2025年度申报卫生高级职称人员名册》(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区、县(市)卫健局提供辖区内除市直单位外全部申报人员(含流动人员并备注标明)汇总名册,市直单位提供本单位申报人员(含流动人员并备注标明)汇总名册。
(二)学历要求
1、凡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黑人社规〔2022〕4号文件规定的医(药、护、技)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若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三)资历要求
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是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5年及以上,大专学历申报基层副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是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7年及以上。
(四)报考专业要求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别设116个专业(见附件1)。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相近)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五)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政策倾斜
1、免试:未享受政策倾斜的援疆、援藏及援外服务时间累计满一年以上申报人员,请填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免试审核表》(见附件4)及《2025年卫生高级职称政策倾斜人员申报名册》(见附件5);
2、降段:未享受政策倾斜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合格标准降低5分,援鄂人员合格标准降低10分。降段人员请填报《2025年卫生高级职称政策倾斜人员申报名册》(见附件5);
3、提前一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或注册全科医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边境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考试。提前一年人员请填报《2025年卫生高级职称政策倾斜人员申报名册》(见附件5);
4、各单位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3〕5号),严格执行“只可就近享受一次”的政策规定;
5、各单位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现场确认时提交《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免试审核表》和《2025年卫生高级职称政策倾斜人员申报名册》(原件及电子版),同时提供政策倾斜人员相关佐证材料。
(七)公示要求
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方可申报。
八、组织实施
全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各申报单位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严密组织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审核标准和相关规定操作,严肃履行审核把关主体责任。要及时通知每位申报人员,要严格核查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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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情况说明(模板)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3日
原标题: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53/202502/c01_10458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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