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肇庆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肇庆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山三院肇庆医院,肇庆医专附属医院,肇庆复退军人医院,市直管端州城区民营医疗机构:

为做好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按照省医考办《关于做好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4〕3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报考2025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外籍人员、台港澳居民除外),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无试用单位或试用单位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不予办理备案,未备案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单位组织填写本单位《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见附件1),并于2024年11月13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试用单位公章)、《备案信息导入模板》(附件2)及电子版一并报当地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024年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的,可持2024年的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25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如相关准考证已遗失或试用单位、试用岗位已调动的,应申请备案。

三、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备案申请材料,并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上加盖公章及汇总《备案信息导入模板》,于2024年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局医政医管科办理备案。

四、各单位要加强备案人员管理,严格按要求如实出具试用期时间及考核情况,不得为挂考人员提供虚假试用证明,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实报考人员试用期间的工资发放、社会购买、处方等试用跟师情况材料,如有发现医疗机构协助考生挂考,将严肃处理。

五、今年备案信息模板有更新,各考生请务必登录省网下载最新版使用。

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医管科联系。联系电话:0758-2853190;邮箱地址:swjj_yzk@zhaoq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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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2.备案信息导入模板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haoqing.gov.cn/zqwjj/gkmlpt/content/3/3043/post_3043113.html

原创文章,作者:wyz,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oxford.com.cn/2025%e5%b9%bf%e4%b8%9c%e8%82%87%e5%ba%86%e5%b8%82%e5%8c%bb%e5%b8%88%e8%b5%84%e6%a0%bc%e8%80%83%e8%af%95%e6%8a%a5%e5%90%8d%e5%a4%87%e6%a1%88%e5%b7%a5%e4%bd%9c%e9%80%9a%e7%9f%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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