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于2023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到,将对参加2023年度青海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复核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上述通知原文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下列名单)。
名单查看地址: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b6369bbf0c1111c88bc4267e4a6c8ee6.shtml。
三、资格复核时间及流程
(一)时间安排
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12月26日12时
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12月26日17时
(二)资格复核方式
此次资格复核工作采取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核流程
第一步、考生访问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资格复核”栏目,点击选择进入“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项,先按要求填写个人真实资料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资格复核”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二步、上传的审核材料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且每项材料必须为小于100KB的JPG或JPEG图片格式:
全部考生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毕业证或学位证照片、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照片、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
此外,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除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照片。
第三步、考生等待网上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资格复审结束。审核退回的,考生须根据反馈原因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务必在2023年12月26日12时前提交复核资料,等待复核结果。逾期未提交资料的人员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青海省行政监管局26号窗口):0971-5115628(上班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电话(省考试中心):0971-12333(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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