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9月4日-9月7日

2023年上海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9月4日-9月7日,报名网址为上海建交人才网。报名流程如下: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线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且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考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7日,每天9:00-17:00。 报名网址为:“上海建交人才网”(http://jjrc.zjw.sh.gov.cn)。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9日,每天9:00-17:00。 报名网址为:“上海建交人才网”(http://jjrc.zjw.sh.gov.cn)。

考生可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8月29日起每天9:00-17:00)。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

完成考生信息注册及考试报名的考生须及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并打印报名表。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二)资格核验

本次考试资格核验分“在线核验”和“线下人工核验”。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考生身份证、户籍、居住证、社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在线核验“不通过”的考生,请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社保缴费清单(非上海户籍人员提供)、符合相应免试条件的资格证书、学位证书(报考类别为免基础科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核验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免考基础科目的须统一至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核验通过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三)线下人工核验时间

在线核验“不通过”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4日-9月9日(每天9:00-16:00)至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核验点办理相关手续。

(四)线下人工核验地点

1.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B2栋3007室,近花园路)

咨询电话:63456171-8125、63456171-8122

交通:轨道交通3、8号线

2.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近海宁路)

咨询电话:63248138、63248620

交通:轨道交通10、12号线

3. 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黄浦区丽园路234号,近西藏南路)

咨询电话:63761027、53079383

交通:轨道交通8、9号线

4.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宁国路218号502室)

咨询电话:4008888544、65703069

交通:轨道交通12号线

5. 上海安装人才培训中心(虹口区同煌路26号,近西江湾路)

咨询电话:65405737、65877899

交通:轨道交通3、8号线

通过资格核验、完成缴费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五)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同意收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财税〔2022〕4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考务费为50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考务费为50元。

已完成报名且已缴费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16日10:00-10月20日16:00登录“上海建交人才网”(http://jjrc.zjw.sh.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咨询点联系。

2023年上海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 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取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2023年上海二级造价工程师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 已取得本市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4.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

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关于免考条件中专业评估(认证)事宜,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专业评估栏目查询。根据相关规定,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视为通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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