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趋于缓和,根据《关于延期开展2020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本年度现场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时间
全市审核时间为:4月13日-4月27日。其中各县市区初审时间为:4月13日-4月17日,复审时间为:4月20日-4月24日。市直医疗机构审核时间为:4月13日-4月17日。
二、审核地点
初审地点由各县市区卫健局及市直单位自行安排,复审地点为:丹东市卫健委收发室(丹东元宝区江城大街192号)。
三、审核要求
各县市区卫健局务 必在17日前对各自辖区内考生完成初审工作,并将考生信息表(Excel、纸质盖章)及审核材料一并报送市卫健委医政科复审。市直各医疗机构及驻丹相关医疗机构应对在职考生进行初审,并将考生信息表(Excel、纸质盖章)及审核材料一并报送市卫健委医政科复审,市直单位复审启动预约机制,初审后第一时间将工作量电话反馈,委医政科将根据工作量安排具体时间。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全程负责考生现场审核工作,委医政科不接收考生个人形式的报考材料。请全市考生尽快准备相关备审材料,于在职医疗机构进行审核、统一报送。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务 必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现场审核工作。工作人员及考生必需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对考生做好登记工作,落实体温、症状记录制度;各单位审核地点建议设在会议室或空间较大的办公室,并保证间距,做好分流排序工作,避免人群聚集。
丹东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
2020年4月10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sjsw.dandong.gov.cn/html/106/20204/66fe2bcc701bb627e111be6847a843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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