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获取本人手机号关联的本次鉴定的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缴款书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如在“财政电子票夹–我的缴款书”内未查询到缴款码的考生请在附件2内查询。
2.根据查询到的缴款码进行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①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更多服务–非税代缴,或首页搜索“非税代缴”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②进入微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或“城市服务”页面搜索“福建非税”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3.发票开具:凭电子票据号码,访问“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网站(http://220.160.52.215:8090/billcheck/)“电子票据查验下载”专栏下载。
考生在缴费前可选择考核模式。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0日10点,考生报名系统的缴费状态在1月10日同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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