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人事考试网:2021年4月补审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和证书邮寄

2022年9月21日消息,湘潭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2年监理工程师和2021年4月补审资格证书发放通知》,从通知中了解到2021年4月补审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和证书邮寄,关于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由本站编辑整理,详情如下。

湘潭人事考试网:2021年4月补审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和证书邮寄

一、现场领取

为保证证书领取的准确,防止其他人员冒领导致证书遗失等情况,请考生本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三楼312办公室(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241号)领取合格证书。证书原则上不得代领。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考生本人无法前来领取证书,请代领人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持证人签字的个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办理领取手续。领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因疫情防控需要,请佩戴好口罩。

二、证书邮寄

申请邮寄的考生即日起可通过手机微信客户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微信服务号,进入“考生服务”—“我的证书”栏目按系统提示操作进行申请。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png

邮寄证书业务仅限于持证人本人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考生通过证书邮寄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微信实名认证后申请证书邮寄业务(证书原则上只能由本人签收,请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以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职业资格证书将联系快递公司(邮政EMS)寄发给申请人,邮寄证书服务收费方式将采取邮费到付。

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三、执业药师注册的设定依据内容有哪些

执业药师注册的设定依据主要有: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对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第950项,执业药师注册。

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国家对执业药师更加重视,执业药师从业人员都需要进行信息注册,方便统一管理和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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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zw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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