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相关安排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现对广州市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6368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2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选择“广州市报名点”考生的举报,由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受理。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我中心将集中受理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成绩复查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受理日期: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18日),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成绩复查”栏目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0楼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10050
举报邮箱:ksgtf@gz.gov.cn
举报电话:8355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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