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报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人才中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基地: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和《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卫中医药发〔2018〕4号)有关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以下简称“中医专长医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前,自公证之日起计算),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应当在我省医疗机构注册,推荐医师执业类别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且与申请人申请考核专业相关);

3.指导老师执业地点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且申请人申请考核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与指导老师的专业一致。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的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应当在我省医疗机构注册,推荐医师执业类别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且与申请人申请考核专业相关);

4.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地点为我省行政区域内。

二、报名材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承诺书(见附件8)原件及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5.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自跟师学习时间确定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复印件;

7.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后,指导老师出具的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原件(见附件9)。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原件;

8.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

9.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承诺书(见附件8)原件及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

5.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内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另附);

6.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见附件10)(由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原件,或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原件(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1);2017年7月1日后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的需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2);

7.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申请人填写申报资料过程中涉及到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中医医疗技术的可参照附件3、附件4规范填写。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每名申请人参加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二)考核程序

1.医术专长陈述。申请人陈述本人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性等。

2.现场问答及诊法技能操作。考核专家围绕申请人医术专长进行提问;口述或操作与擅长治疗的病症范围相关的案例题;考核申请人诊法技能、外治技术操作。

3.现场辨识相关中药(根据具体情形增加时间)。专家在申请者申报的常用中药目录中随机抽取,考核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申报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以及常用解毒处置方法。

(三)考核内容。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以下四类进行考核:

1.内服方药类: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2.外治技术类: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

3.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的考核程序增加外治技术操作考核时间,总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

4.治疗方法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考核程序增加诊法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总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

四、考核合格标准

考核结束后,经综合评议,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作出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论为合格的,考核专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范围进行认定。

五、考核报名及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3月1日。

2.山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入口网址:

3.首次申请人登录山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新考生报名入口,注册后填报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山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师承学习人员)》和《山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多年实践人员)》(见附件1、2、5、6)。

4.已于2023年度首次提交报名资料并审核通过的人员,在不改变报名相关信息的前提下(包括医术专长、医术实践地点、学习途径、医术渊源、医术专长综述等),只需登录2024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既往考生报名入口,填写人员信息表和申请书(见附件14)进行报名,由省级进行审核确认。

(二)审核

报名资格需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确认。

1.县级初审(2024年3月2日—3月20日)

(1)各县(市、区)卫体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并按照相关权限进行初审合格电子确认。

(2)将初审合格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申请人长期临床实践地、居住地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纸质材料、公示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电子材料通过网络报名管理平台确认后,将生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7),审核盖章后,将信息汇总表原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跟师合同原件初审合格后返还申请人,复印件加盖卫体局公章后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

2.市级复审(2024年3月21日—3月31日)

(1)各市卫生健康委从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

(2)对复审合格申请人的电子材料按照相关权限通过网络报名管理平台确认,将生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7),审核盖章确认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并抄送委人才中心。

(3)复审合格申请人的纸质材料于4月1日前报委人才中心。

3.省级确认(2024年4月1日- 4月20日)

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申请人、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制发《2024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准考证》,由考生自主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申请人在现场审核时间段内向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指导老师执业所在地)所在县(市、区)卫体局提交申请材料。上述符合条件的既往考生无需再次提供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三)现场考核。

考核时间拟定在2024年5月进行。省卫生健康委根据报考人员情况确定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具体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以个人准考证为准。

六、考核方式

医师资格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长的效果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可以采用问卷调查、患者随访、现场观察操作技术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核验。

七、其他事项

(一)持有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提供相关的佐证文件及相关材料。

(二)各市卫健委在报名审核期间要成立督导组,赴辖区内相关县(市、区)督导报名审核工作,每县(市、区)至少1次。

(三)请委人才中心在报名审核期间开展调研督导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有关要求

(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

(二)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做好考核报名的宣传工作,通过大众传媒、张贴公告等形式将报名通知、报名受理地点(窗口)等信息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复审及上报工作。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通知相关附件电子版,请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网站“通知公告”下载。

联系方式: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   0351-460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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