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补修学分的相关通知

2024年5月11日,海南省药师协会发布了《关于海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补修学分的相关通知》,明确自2024年5月1日起,可补修2023年度海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

上述通知原文如下:

各执(从)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的有关规定,海南省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从2024年5月1日起,只能补修2023年度学分,2022年度(含)及之前年度的学分不设补修。

望周知。

早前,国家药监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意在说明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开始进行。

《规定》中规定执业药师执业药师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执业药师注册执业的必要条件。

因此,请各位考生务必重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原创文章,作者:wyz,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oxford.com.cn/%e5%85%b3%e4%ba%8e%e6%b5%b7%e5%8d%97%e7%9c%81%e6%89%a7%e4%b8%9a%e8%8d%af%e5%b8%88%e7%bb%a7%e7%bb%ad%e6%95%99%e8%82%b2%e8%a1%a5%e4%bf%ae%e5%ad%a6%e5%88%86%e7%9a%84%e7%9b%b8%e5%85%b3%e9%80%9a%e7%9f%a5/

(0)
wyzwyz
上一篇 12小时前
下一篇 12小时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