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南市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地方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进入“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的“在线培训”,选择右下角带有“地方继续教育学时”的课程,在线交费后即可开始相应课程学习

关于开展

济南市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

地方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全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各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中房学〔2017〕7号)等规定,经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授权,我会负责开展济南市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地方继续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为了不断提高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现决定开展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地方继续教育培训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要求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中房学〔2017〕7号)等规定,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应参加地方继续教育学习,且每年需取得累计不少于20个地方继续教育学时。

培训时间

地方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线上学习的方式,培训课程长期开放,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开通培训课程,并在课程有效期内完成学习。

培训费用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根据所选培训课程及学时支付相应培训费用,具体见相关培训课程。请在课程有效期内完成学习考核,逾期未完成课程学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退费。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涵盖行业政策、交易技巧、权属登记、税收政策、房地产法律法规等相关课程,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学习。

培训对象

经纪房地产继续教育人员要求_房地产经纪人培训中心_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即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包含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培训课程

进入“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的“在线培训”,选择右下角带有“地方继续教育学时”的课程,在线交费后即可开始相应课程学习,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应在课程有效期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课后考核。

其他事项

1.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课后考核后,即可联系协会核实并记入相应地方继续教育学时。

2.协会会员单位的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可联系协会记入20个自选学时。

3.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取得地方继续教育学时后,符合初始登记或延续登记条件的,可申请由协会代为办理初始登记或延续登记,由协会代为办理登记的业务,协会将为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统一印制发放《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

4.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咨询电话:82077785

联系人:徐老师

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22年10月12日

原创文章,作者:rz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oxford.com.cn/%e5%85%b3%e4%ba%8e%e5%bc%80%e5%b1%95%e6%b5%8e%e5%8d%97%e5%b8%82%e6%88%bf%e5%9c%b0%e4%ba%a7%e7%bb%8f%e7%ba%aa%e4%b8%93%e4%b8%9a%e4%ba%ba%e5%91%98%e5%9c%b0%e6%96%b9%e7%bb%a7%e7%bb%ad%e6%95%99%e8%82%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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