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威组发〔2015〕43号)中 “对全市在职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累计不超过2000元”的规定,拟对2023年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进行统计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3年度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在威海就职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非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不在此奖励范围内。已领取助理社会工作师1000元奖励金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考取2023年度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本次申请金额为1000元。
二、申报原则
以单位(包括下属单位)为主体进行统计、材料收集及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正反面)、农商行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标明用途(仅用于申请2023年社工考试奖励使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现场审核后返还。
(三)《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申请表需在电子版上录入后打印,除签字外不要手写,银行开户行务必写全称,具体到某支行、分行或受理处)。
(四)《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汇总表》(由相关单位负责填写并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四、相关要求
(一)我单位对申请人所持证件进行审核验证后,将证件原件交还申请人,其它材料和《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请于3月11日前(逾期将不再办理)汇总报至民政局一楼东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进行资格审核。联系电话:6663342,电子邮箱:rssmzjcsb@wh.shandong.cn 。
(二)2023年度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应于3月10日前登录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http://shgz.mca.gov.cn)注册个人账号,填报完善基础信息,完成登记工作并加强系统应用。
来源http://www.rushan.gov.cn/art/2024/2/29/art_68544_4374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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